驚人真相大公開!!~生技業艾科卡林榮錦遭判10年徒刑

根據檢調調查,林榮錦 2008 年起,利用擔任東洋董事長職務之便,與東洋駐歐洲及北美業務代表,兼亞諾法董事長的德國籍經理人歐德甯 (Denis Opitz),在未經董事會授權下,就與 Inopha AG 簽署授權合約,將多個新藥專利技術,無償授權給 Inopha AG。

檢調調查發現,林榮錦擅自轉換的技術,東洋投入數億元研發,銷售額上看百億元,林榮錦擅自將該技術授權給 Inopha AG,造成東洋鉅額損失,蕭英鈞在接任東洋董座後,就向檢調檢舉。

歷經兩年半審理,期間開過60次左右庭訊,詰問約20名證人,就連原預定去年底進行言詞辯論終結,為確保被告權益,審理時程一延再延至今年7月。針對一審判決結果出爐,東洋表示欣慰,強調對公司既有權益回復、追索,研議後繼續辦理,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,先前也已向法院提出林榮錦應賠償東洋新台幣57.7億元及利息等。

而林榮錦除了透過書面,也罕見錄製影音聲明,表示對判決「不能接受,也錯愕,遺憾。」「可能我在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,導致結果和期待有些出入。」他也說,「我將東洋從一個瀕臨破產的公司,經營到今天有一點點成就,它就像是我的生技夢,就像我的國際夢,對我來說,東洋就像一個藝術品般,夢想全建於它身上,怎麼可能為了私人的一點利益去傷害它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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